STA-ITS 国家税务总局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征期公告 因国庆节假期,本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
表单序列: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及附表索引

国家税务总局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纯信息申报与附表核验平台

本页采用无装饰纯信息结构,依次列明标题、检索、三入口、四条件与三指标,集中提供年度汇算取得境外所得WEB端申报、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填报及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附报。

纯信息检索
直达索引词:
01 / ENTRIES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核心业务三入口

无插画纯信息直列 · 点击行动蓝按钮直达申报界面
主表 B表 · 境外合并计税 FORM-ITS-B01

年度汇算取得境外所得WEB端申报

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年度汇算(取得境外所得适用)】合并计算境内与境外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应补(退)税额。

进入境外所得年度汇算 →
附表 · 第75行自动带入 FORM-ITS-B02

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

按来源国家(地区)分别填列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其他分类所得及以前五年结转抵免额,系统自动计算本年可抵免限额合计。

填报境外所得抵免明细表 →
附表 · 第36/66行捐赠扣除 FORM-ITS-D03

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

填报通过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事业的捐赠支出,支持在综合所得、经营所得或分类所得中扣除。

填报公益慈善捐赠明细表 →
02 / CONDITIONS

申报与抵免前置四条件 · 先告诉您能不能办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条款核验
CONDITION 01

居民个人取得境外应税所得

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及偶然所得,适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B表申报。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
CONDITION 02

持有境外征税机关完税凭证

申请填报《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抵免境外已纳税额时,须提供境外征税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完税证明、税收缴款书或纳税记录。

结转规则:超限额部分可在以后5年内结转
CONDITION 03

取得合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填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时,受赠单位须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且个人须留存财政部门监制的捐赠票据。

留存期限:捐赠票据应自行留存5年备查
CONDITION 04

在10月26日顺延期限内报送

因国庆节假期,本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当月分类所得公益捐赠扣除及月度代扣代缴申报均须在顺延截止日前提交。

逾期处理:当月分类所得未扣可90日内追补
03 / METRICS

法定扣除比例与结转年限三指标 · 再告诉您办多少

量化列明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比例、境外超限额结转年限与本月顺延期限
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税前扣除比例 财税〔2019〕99号
30%应纳税所得额限额(或100%全额)

一般公益捐赠扣除限额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30%;国务院规定全额扣除项目可按100%扣除。

境外已缴税额超抵免限额结转期 按国家(地区)分国计算
5 个纳税年度连续结转抵免

超过来源国(地区)抵免限额的部分,可在以后连续5个纳税年度内该国抵免限额余额中补扣。

本月纳税申报顺延截止期 国家税务总局征期日历
10月26日24:00 停止当期通道

因国庆节假期,本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税务局官网电子税务局与自然人端同步顺延。

04 / 国家税务总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须知与唯一主行动

  • 1. 附表联动带入规则:申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时,必须一并附报《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主表第75行抵免额由附表自动汇总带入。
  • 2. 公益捐赠跨项目扣除: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在当期一个所得项目扣除不完的,可在综合所得、经营所得或分类所得其他项目中继续扣除。
  • 3. 征期顺延提示:因国庆节假期,本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
当前办税通道: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 →
05 / DIRECTORY

白面板:左分类 280 / 右列表 1fr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事项清单

左栏固定 280px 分类索引 / 右栏 1fr 申报表单与路径列表

全部纯信息事项(共 05 项)

信息白 · 标题黑 · 行动蓝
ITS-B-001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

年度汇算取得境外所得WEB端申报

合并计算境内与境外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单独计税其他境外分类所得,自动计算应补/退税额(第78行)。

立即填报
ITS-B-002 B表必报附表 · 第1-54行

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填报

按国家(地区)录入境外所得收入、本年境外已纳税额(含税收饶让抵免税额)及前五年结转抵免额。

立即填报
ITS-D-003 主表第36行 / 第66行附表

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附报

录入受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捐赠票据号码及捐赠金额,支持在综合所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或分类所得间分配扣除。

立即填报
ITS-C-004 利息股息红利 / 财产租赁 / 偶然所得

分类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与公益捐赠追补扣除

当月分类所得应扣除未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支持在捐赠之日起90日内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追补扣除退税。

立即填报
ITS-R-005 主表附报 · 减免性质代码核验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与税收协定待遇填报

适用中外双边税收协定减免或法定减免税事项的居民及非居民个人,在线填报减免性质代码并自动带入主表减免税额栏。

立即填报
06 / PREVIEW

白面板:单据或结果预览 · B表及抵免/捐赠附表核定单

左侧为结构化申报表行次预览,右侧为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原图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行次核验单

VERIFIED · 2026
申报系统通道 国家税务总局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B表第6行(境外收入合计) 已关联《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分国汇总
B表第36/66行(准予扣除捐赠额) 已附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
B表第75行(境外已纳所得税抵免) 已按分国不分项原则计算本期实际可抵免税额
本月征期顺延说明 因国庆节假期,本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
填表提示:以纸质或电子方式报送《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及捐赠票据复印件的,纳税人应按规定留存五年备查。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操作实景 1024 × 457 WEBP
国家税务总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申报表与附表填报预览

图示:国家税务总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申报主表与附表数据自动汇总带入界面。

07 / INSTITUTION

白面板:简介 380 / 说明 1fr · 国家税务总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说明

左栏固定 380px 机构简介 / 右栏 1fr 申报与附表填报规则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是国家税务总局主办的全国统一自然人税收管理与网上办税平台,与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及各省税务局官网电子税务局互联互通,提供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分类所得及境外所得全流程申报服务。

主管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核心申报表单 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表(A表/B表)
本月顺延截止期 2026年10月26日
全国纳税服务热线 12366

境外所得WEB端申报与公益慈善捐赠扣除填报说明

一、年度汇算取得境外所得WEB端申报路径是什么?

纳税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年度汇算(取得境外所得适用)】,先填写《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附表,再由系统自动汇总带入B表主表。

二、以前年度结转抵免额如何填报?

在《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的“本期实际可抵免额计算”栏次中,可分别填写前五年、前四年、前三年、前二年、前一年结转抵免额,数据须与上一年度可结转以后年度抵免额一致。

三、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何时报送?

个人自行办理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办理公益捐赠税前扣除的,应在申报时一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并在综合所得、经营所得或分类所得中按30%(或全额)限额扣除。

四、国庆节假期顺延期间如何完成当期申报?

因国庆节假期,本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月度分类所得自行申报、代扣代缴申报及公益捐赠扣除附报均可在10月26日24时前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在线办结。